科學實驗表明,過量的電磁輻射對人體有一定的傷害作用,既然過量的電磁輻射對人體有危害,那么就應該對電磁輻射的安全值做一個界定,對其進行合理控制以做到趨利避害。基于此,國內、國際上的政府和組織都已出臺相關文件,規定了電磁輻射的人體安全限值,對人們日常生活中接受電磁照射的標準進行了嚴格控制,不過這些標準和限制的規定因地而異,各不相同。
兩大主流標準并行
目前,關于電磁輻射標準每個國家和地區規定都不盡相同,但是從世界范圍來看,ICNIRP標準和IEEE標準為當前兩大主流標準。
ICNIRP標準是國際非電離輻射防護委員會(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for Non-Ionizing Radiation Protection, ICNIRP)發布的標準,主要使用范圍在歐洲、澳大利亞、新加坡、巴西、以色列以及我國的香港特區。IEEE標準則是由美國制定的,主要使用范圍在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以及我國的臺灣地區等。不過,目前在世界衛生組織等國家組織的推動下,IEEE標準的限值今后會統一到歐標(ICNIRP)的限值上,相關標準的修訂工作正在進行之中。
為了更直觀,我們以表格形式對一些組織和國家的公眾照射標準進行比較:
通過上一期專欄介紹,我們對電磁輻射有了一個深刻、理性的認知,公正客觀地來講,談“磁”色變大可不必。
從上表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美國IEEE標準相對ICNIRP標準要寬松一些,但是我國的標準卻比這兩個標準要嚴格許多。
沒有最嚴只有更嚴
隨著人類認識和改造自然能力的提高,人們也在利用電磁輻射為自己的生產、生活服務。如微波爐、電磁爐、無線電廣播和電視發射、雷達系統及各種通信工程、工業射頻加熱器和醫用射頻設備等,為保證它們的電磁輻射在安全范圍內為人類服務,我國制定了嚴格的規定。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我國對電磁輻射環境保護工作十分重視,相繼頒布了《電磁輻射環境保護管理辦法》《電磁輻射防護規定》《輻射環境保護管理導則電磁輻射環境影響評價方法與標準》《輻射環境保護管理導則電磁輻射監測儀器和方法》《移動通信基站電磁輻射環境監測方法》(試行)等一系列法規和國家標準。
我國現行的《電磁輻射防護規定》(GB8702-88)是國際上最嚴格的標準之一,其中,在30-3000MHz這一公眾最敏感的范圍之內的標準限值為0.4W/m2,比西方和國際上的標準要嚴格4倍,通信公司建設基站和國家環保部門的檢查,都是依據的這個標準。從某種角度來講,我國嚴格的電磁輻射標準最大限度地保證了人們免受電磁輻射的侵害。
標準之內危害可控
然而,盡管如此,我國仍然有較高比例的公眾對工作和生活環境的電磁輻射源有過分的擔心。
曾有報道稱,一養殖戶飼養的生豬突然不明原因發病,母豬流產、仔豬死亡,造成重大損失,養殖戶懷疑是附近架設的500千伏高壓電線產生電磁輻射影響所致,并把當地供電公司和送變電工程公司告上了法庭。被告向法庭提供證明該工程環境影響符合國家標準,同時還提供了在附近500千伏線路鐵塔上小鳥做窩的一組照片。法庭認為沒有證據證明母豬流產、仔豬死亡是由電磁波輻射造成的,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這一案例充分說明,只要是符合電磁輻射標準規定,一般不會對人和動物產生危害。
當前,最容易令公眾產生“輻射恐懼”的輻射源就是通訊基站。一般來說,通訊基站分布較廣,數量巨大,且多建設在較高的住宅頂層。于是,居住在基站樓下的居民或居住在基站機房對門的居民便成天生活在電磁輻射的“恐慌”之中,投訴事件更是層出不窮。事實上,專門檢測機構調查結果顯示:在基站天線下方和機房隔壁的電磁場強度遠低于一般場所(例如開闊的廣場中),因為基站天線是水平向外(或稍偏下方)發射電磁波的,如同用一個手電筒照射前方的路,手電筒的光是向前及稍偏向下方照射的,而在手電筒下方真是“燈下黑”的地方,故天線下方經常是測得的電磁場場強到不了檢測儀器的下限,即小到測不出的程度。另外,國家環保部曾監督測試過上千部基站,結果表明:發射功率為20瓦的基站,天線前10米的功率密度是0.006W/m2,遠低于苛刻的中國限值標準。因此,我們大可不必對樓上的基站耿耿于懷。
對此,有專家建議:對于已經有現行標準能檢測電磁場強度、可以對照不同頻率不同人群下的暴露限值進行傷害性判斷的電磁輻射污染問題,應該實事求是、科學地進行敘述和宣傳。
近年來,隨著移動通信事業的迅速發展和人們健康意識的不斷提高,社會上有關基站電磁輻射糾紛的報道越來越多。筆者認為,有效避免公眾對電磁輻射無謂的恐慌,促進電磁輻射科學知識的普及,關鍵在于理清電磁輻射與電磁污染的區別,公眾在充分了解事實與真相之后,恐慌自然就會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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